
楊秀卓前半生以會計工作搵食,並兼職藝術創作;後半生全職執教視藝科,藉此買一份安全感。無意中他在建制內成為一名教學藝術家,一做就是十八年。期間不斷遊走規矩內外,試圖超越四幅牆的限制,讓青少年自由地實現自我,從社會中尋找一個位置,與世界重新連結,過一種自主性的人生(如果可以的話)。
教育家維果茨基(Lev Vygotsky)說,一位優秀的教師,需要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,同時也是一名富有激情的藝術家和政治家。
海德格(Martin Heidegger)講過,好的教師必須首先是一個願意和懂得學習的人。學習的意思,就是以開放的態度,直面問題,尋找新的可能性。
英國文化研究學者威廉斯(Raymond Williams)認為,教育的目的就是社會改革。在社會改革的過程中,學習與社會行動同樣重要。
一個月前,我收到學生的電話:「楊Sir,有個活動,叫『見乜』,講『藝術參與』、『青年教學』。我好唔好參加?」然後給我看活動資料。一個星期後,另一個學生找我:「楊Sir,我見到嗰個『見乜』有你份。乜嚟㗎?我想參加喎。」我回覆:好啊,快點,應該很多人報名。
「見乜」這個活動,我的學生、朋友,都提起過。但沒有人知道那個字(「㠀」)怎樣讀。我覺得設計活動海報的人好厲害。如果我還在教書,一定會用這個設計做教材。設計師用了一個所有人都不知讀音、不曾見過的字,引發大家「見乜」、「見乜」地討論,這個活動就這樣靠一個字傳揚開來。
這個字背後亦有深意:誰告訴你,你甚麼都懂?你甚麼時候覺得你自己甚麼都要懂?我夠膽講,十個中文老師,有九個不認識這個字。所以不懂,就是「學習」的開始:查字典,用手機查看讀音。我覺得,這張海報設計的理念就是:不要以為自己認識一切;我們都需要學習,由最簡單開始——學習一個字的讀音。
這個海報設計很適合做教材。除了精美的「鉛筆」圖像,其中的文字排版保留了許多修改的痕跡:圈住重點字眼、填補缺字、用改錯帶覆蓋錯字再作修改、用星星標記重點資訊……一般而言,應該完成所有修改,才讓設計面世。學生可能會問:這張海報為甚麼就這樣發布了?不是應該盡善盡美嗎?我可能會答學生:也許設計師也不太懂設計;他也正在學習,過程中發現有錯漏,邊做邊改。
學習始於實踐。學習不會一蹴而就。學習是直面問題,在參與和實踐的過程中發生。
這個設計師不懂設計海報,不斷修改的過程,就是他學習的過程。他沒有選擇呈現最完美的結果,而是把錯漏與修改的細節——也就是他的學習過程,一併呈現給觀眾。所以這張海報隱含了兩個意義:第一,我們不是甚麼都懂,我們要更開放、打開自己;第二,學習的過程,必須經歷實踐。
開頭朗讀的幾段文字,是我在教學過程中的自我提醒。威廉斯說,教學就是社會改造,而非單純的傳授知識與技術。我教水彩畫,學生畫完,教與學就完結了——這算甚麼教學呢?商場畫室、青年會中心和社區中心開辦的興趣班,可能比我教得更好、比我畫得更好。學生為甚麼要找我學?為甚麼要在學校學?如果我只是傳授繪畫技術,我不就變成了社區中心的導師?我還要如何自稱是老師?
回到威廉斯的話:教學就是社會改造。如何改造社會?在我心中,改造社會的第一步,是與學生一同學習,然後在學習過程中啟發學生,引導他們意識覺醒,意識到自己身處甚麼位置、龐大的教育制度是怎樣一回事。這是我的教育信念。我們是時候回到今日的主題——年青教育藝術家培育計劃。
海德格說,好老師也是好的學習者,因此我經常提醒自己,要不斷多學、去看。
這個計劃所說的「藝術家」,有別於一般理解的studio art藝術家,不是在studio內畫畫、泥塑、鑿石、鑄銅,而是介入社會的藝術家。
我想簡單地討論,甚麼是社會參與藝術(socially engaged art)。它有許多其他的名字:社會實踐(social practice),公共藝術(public art),關係藝術(relational art)……但內蘊大致相同,就是用藝術介入社會、改變社會,希望社會變得更好、更進步,或簡單地說,希望社會更人性化。新自由主義的經濟發展,嚴重破壞了我們生活的社會:人倫、人與人的關係、整個地球生態——你閱讀的資料愈多,就愈擔心地球是不是真的依然適合居住。在新自由主義經濟發展之下,人類的貪婪已達至瘋狂程度。
我今天想分享的,是社會參與的藝術實踐,如何在西方興起,然後慢慢傳開,來到香港。
我想先介紹一幅畫——法國藝術家庫爾貝(Gustave Courbet)在1849年三十歲時的作品,《採石工人》(The Stone Breaker)。這幅畫的內容顯而易見:兩位衣衫襤褸的礦工在礦場,一位在錘石,另一個較年輕的抬着很重的石頭;畫的背景一片漆黑。這幅畫最重要的,是右上角的一小塊藍天。畫家藉此告訴大家,兩位礦工在一個暗無天日的礦場中工作。
我對工人有很深的感應。我自十歲已經在工廠做過童工,試過在勞工處訪查時要逃走;中學畢業後,我又在工廠做了兩年;後來轉做會計,也到過泰國、菲律賓、韓國的工廠,見過各地的工人。這就是為甚麼我對工人有一份感情。
庫爾貝用非常寫實的方式,描繪工人暗無天日、被人剝削的日子。庫爾貝生於1819年;前一年,1818年,有一個反轉人類歷史的人出生了。他就是馬克思。庫爾貝與馬克思是同代人。庫爾貝在1849年完成這幅畫;而1848年,是《共產黨宣言》發表的年份。我推測庫爾貝有受馬克思影響,因此對工人有一份特別的感情。他透過一幅畫傳遞自己對工人的同理心;或者是,希望透過展覽這幅畫,令更多人對工人產生同理心。庫爾貝當然沒有用繪畫做教育的意圖,但這幅畫蘊含了教育的意義——希望更多人知道工人的辛勞,知道工人生活在一個暗無天日的世界。
接下來談談1982年的第七屆卡塞爾文獻展。博伊斯是我特別鍾情的藝術家。我在二、三十歲學藝術時,視他為神明,用讀聖經的崇敬之心,讀他的中文傳記。他在1982年文獻展帶來的藝術品,是種植7,000棵橡樹。如果我1982年儲夠錢去卡塞爾文獻展,見到偶像博伊斯,我會問:「啊,我走遍整個展覽場地,也不見你的作品。你今年的artwork在哪?你啲installation art呢?sketch呢?你為甚麼不展出你的artwork?」博伊斯會答:「年輕人,過來幫我種棵樹。跟隨我的義工朋友、我的學生,去種樹吧。這就是我的藝術品。」如果他真的這樣說,我會想:嘩,我存了整年的人工,就是為了買機票看你的artwork,你竟然叫我走去種樹!博伊斯,你別耍我。但種7,000棵橡樹,就是他的artwork。
博伊斯有強烈的環保意識,他發現隨着經濟發展,森林開伐愈發猖獗,地球生態也開始出現問題。所以,他覺得要種樹。我猜,他在卡塞爾各處種植橡樹,是期望在未來的夏天,大家可以看到滿城都是美麗的橡樹,綠樹成蔭。他號召全世界慕名而來的藝術愛好者,在卡塞爾種橡樹;每棵樹旁邊放一塊石頭,對比橡樹活生生的成長。
我開始思考,在上面這個過程當中,藝術在哪裡?雕塑在哪裡?畫呢?版畫呢?我意識中的藝術形式、藝術成品,在哪裡?博伊斯你說自己是藝術家,但你今日給我看的卻是7,000棵樹。難道這些樹就是藝術品、就是藝術嗎?
我突然開竅。原來在1982年,博伊斯已經把藝術的邊界推到無遠弗屆。杜尚拿出尿兜,說這就是藝術;博伊斯把藝術的邊界推得更遠,連尿兜也不需要——我種樹,這個行動就是藝術。藝術不是一個product(成品),藝術是一個process(過程),一場行動。推到無遠弗屆的藝術,開闊了我的世界。
另外一組藝術家,是丹麥的雙人團體Superflex。在介紹他們的藝術前,先提供一點背景資料。2000年,巴西亞馬遜森林附近有一群農民,他們種植了一種叫Guaraná的果實,其中含有咖啡因。他們在遙遠的亞馬遜辛勤耕作,但依然難逃新自由主義的魔爪。這些資本家、跨國企業,聯合起來打壓Guaraná的收購價格。壓幾多呢?壓低80%。這樣的收購價錢,農民要怎樣生活呢?
於是Superflex的兩名成員去到巴西,與當地的農民公會一同尋找出路。他們最後決定不接受收購,自己生產飲品、自己銷售,不再任由跨國企業壓迫。他們最後成功了。
Superflex將這個計劃帶到聖保羅藝術雙年展(São Paulo Biennale),展出計劃過程的照片與文字紀錄。誰知道,聖保羅展覽的負責人以內容不合規格為由,拒絕了他們的展出申請。對方提出一個條件:如果要展出,就要遮蓋某些logo與文字。Superflex最後妥協了,跟從展覽方的要求,獲得展出機會。但這後續引發了非常激烈的討論:甚麼是言論自由?為甚麼雙年展可以這樣駁回藝術家展出作品的方式?甚麼是知識產權?
最後2003年威尼斯雙年展接受了他們的展覽計劃。Superflex在展覽現場售賣計劃生產的飲品:Guaraná Power。這讓我非常震驚。藝術品不應該是雕塑、版畫、攝影嗎?擺攤賣汽水也算藝術?為甚麼這是藝術?而且他們不是在街邊擺賣,而是受全世界的藝術家都夢想能躋身的威尼斯雙年展邀請,帶着Guaraná Power的創作理念和完整紀錄,告訴大家跨國企業有多賤格、怎樣壓低Guaraná的收購價格;而農民又是如何自己生產飲品。
Superflex又比博伊斯更走前一步——連樹也沒有了,喝飲料吧!但你不會拿着一瓶飲品說:「啊,這就是藝術!」這已經不是我們平時理解的,會有最終成品展示的那種藝術。Superflex的藝術,其意義不在最終成品,而在前面的行動過程。
回到庫爾貝的畫。當我明白這些道理後,就會用很淺白的方式告訴學生:庫爾貝看到窮人生活的苦況,因此,他透過畫畫——一種representation(再現),讓更多人知道窮人的生活,希望更多社會人士關心他們、對他們多一點同理心。這就是庫爾貝的創作。
Superflex的藝術創作,不再用畫和相再現農民如何吃不飽、骨瘦如柴、生活艱難、沒有接受教育的機會,然後控訴世界、尋求關注;他們直接介入農民的生產與生活,與他們共同對抗跨國企業——我們自己建立生產線、自己銷售,讓農民獲得更高的收入、改善生活。如此,我們難道還需要用畫去representation,宣揚農民的苦難嗎?
在此,我想探問的是:究竟藝術要再現窮人,還是直接介入、改善他們的生活?我特別喜歡Superflex這種類型的藝術家,他們行動,而不是空談。不是說庫爾貝不好,就他身處的年代而言,他的創作理念極為出色。但時至今日,藝術家的思考不能停留於representation——直接介入吧。
接下來分享的,是由三位成員組成的美國加州藝術團體,Fallen Fruit。加州是一個非常富裕的地區,有大量花園洋房別墅。Fallen Fruit在加州地圖上,以每五條街為一個半徑畫圈,然後在每個圈的街道上收集生果。因為加州有一條法例,越過房屋圍牆的果樹樹枝,上面的生果,公眾可以採摘食用;但圍牆內的生果,屬於屋主。Fallen Fruit就是根據這條法例,名正言順地在街上採摘生果,之後再逐戶人家敲門:我們在街上摘了從你別墅圍牆伸出來的生果,想邀請你禮拜天參加我們在畫廊舉辦的活動,一起用這些生果做果醬。也歡迎你帶上別墅內的生果來!
到了禮拜天,街坊帶着生果去到畫廊,加上藝術家們之前採摘的那些,林林總總全部放在檯面上。做果醬的工具一應俱全,但很多街坊沒有做果醬的經驗,便想要食譜。Fallen Fruit說:沒有食譜,我們分組看看可以怎樣做吧。
一日過去,玻璃瓶內是各種組合的果醬:檸檬加香蕉、荔枝加龍眼、橙加蘋果……混雜得不可思議。大家試味,試到哈哈大笑。一罐罐果醬陳列於此,這就是計劃的全部內容。難道這些瓶裝果醬就是藝術品?當然不是。Fallen Fruit的藝術創作是:一群原本互不相識的街坊聚首一堂,度過了愉快的半天,於是乎我知道你是陳太、你是王太、你是陳生,然後大家交換電話。這就是社區營造啊!住在同一個社區幾十年、卻從未交談半句的街坊,今天一起開心地做果醬——於是,這個社區裡面,開始有對話發生。
人倫關係重新建立,這就是藝術。所以如果藝術就是美,那麼人與人之間重新建立關係,工人的生活有所改善——這些質的改變,難道不美嗎?難道就不是藝術嗎?
接下來的分享,是希望向大家展示藝術蘊含的想像力。整個計劃與雞有關,出自巴西的藝術團體BijaRi。他們先把雞放入一個貧民區,街坊看到雞,任由它在街上走來走去,又會和它聊天,「為甚麼走到街上了,快回家吧」;他們又把雞帶到賣Gucci、Chanel、Prada的商場,一大群保安陷入瘋狂,想盡辦法圍捕,「為甚麼我們的商場會有雞」。BijaRi將雞在兩個地方的情況拍攝下來。藉由這個小動物,你就能看到,空間是怎樣被私有化的。BijaRi最後將計劃的錄像帶到巴西雙年展。他們的創作專門挑戰建制,一些我們平時沒有為意、沒有察覺的建制。
我的分享始於庫爾貝,現在來到程展緯。他是我非常欣賞的香港藝術家。他關心保安員沒有椅子坐下休息的問題。怎樣關心?拍照、寫文,告訴大眾,博物館的保安員沒有椅子,這有意思嗎?沒有人會理會的。他的選擇是:我進入建制、加入博物館,我做保安員,我沒有椅子坐下,我用保安員的身分發聲。他很聰明,懂得利用報紙、社交媒體,將「沒有椅子」這個問題,擴大成一個獲得大眾關注的社會議題,令博物館館長也不得不處理。他成功了,切實地為保安員爭取到可以坐下休息的椅子。
這樣的話,為甚麼還要representation呢?直接介入、改善問題吧!保安員可以坐下休息,不是藝術嗎?畫畫才是藝術嗎?藝術品的意義在哪裡?我想大家思考的是:你們在成為教學藝術家的過程,或者在構思自己的藝術計劃時,是不是一定要有一個可以展現於人前的最終成品,才自覺自己在做藝術?
在這裡引用福柯的一段話:
讓我驚訝的是,在我們的社會,藝術已經變成只與物件相關,而非關個人或生命。藝術變成了某種專業或被稱為藝術家的專家所做之事。但是,難道每個人的生命就不能成為一件藝術作品嗎?為甚麼燈或房子可以是最終成品,但我們的生命卻不是?
福柯提出了很好的問題:為甚麼一盞燈是藝術品?如果我的生活有改變,我的生命變得更加豐盛多姿,為甚麼這不是藝術呢?
我很喜歡的英國藝術家,2004年泰納獎的得主,戴勒(Jeremy Deller)。他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說,我不會做雕塑,也不懂畫畫,但是:
我從一個創造物件的藝術家,變成了一個創造事情的藝術家。
他的藝術創作,是重演歷史。其中一個著名計劃是《歐格里夫抗爭事件》(The Battle of Orgreave):他邀請現實中的警察與工人,重演當年那場令英國經濟和英國工會嚴重受挫的大罷工,拍成影片。
接下來,我會分享自己的藝術。2002年時,我尚未開竅,做的所謂「社區藝術」依然有可供展示的藝術成品。我在學校教書,如果叫學生在紙上畫畫,大家會覺得從小學到中學都是這樣,覺得很悶;於是叫學生畫傘,大家的投入程度很高,因爲從來未試過。在他們畫傘的兩個月期間,我和公園負責人通信,爭取把六十多件成品在公園擺放兩日的機會。
一天早上,我在公園遇到一班來這裡跳扇舞的嬸嬸。見她們在看草地上的傘,我就問:「漂亮嗎?」她們答:「很漂亮。賣多少錢?」「不賣的。這是我學生的作品。今晚就要收走了。」「那我們可以拍照嗎?」「當然可以!」
那時我覺得,如果藝術可以落到社區,讓街坊欣賞,為他們生活一點驚喜,那就很好了。
還有就是「畫四方畫」,和畫傘是同一個藝術計劃。參與計劃的是一所專門為輕度智障兒童而設的學校,大概有一百名學生。我以前和他們合作過,於是和主任討論,有沒有興趣一起在校內做一件藝術品。主任答應了,並且分享了一個故事。
上水的社區都知道這是專門為輕度智障兒童而設的特殊學校。一天早上,主任在步行回學校時,聽到一個拖住年幼女兒的媽媽說:「行快啲啦,衰女!你唔畀心機讀書,我就送你嚟呢度讀!」主任聽到後很心酸。
「你唔畀心機讀書,我就送你嚟呢度讀!」於是,我就用這句話,為他們構思了一件作品。
我在放學後,帶着十個自己的學生來到這所學校。我的學生協助他們畫畫,例如在旁邊遞顏色、提供一點意見,但不會直接參與他們的創作。最後完成的畫作,就掛在學校外牆。我希望街坊看見,這所學校不是大家想像的那樣。我想為這所學校平反:輕度智障的學生也有創意、有想法、有自己的生活和喜好。
下一個是「藝術在醫院」,邀請住院患者一起畫紙碟。這個計劃失敗了,因為找不到病人參與。醫院的架構非常複雜,我當時不知道怎樣聯絡他們,寫信和打電話都是被敷衍打發,最後對方只願意派四個小朋友參加——我帶到醫院的學生,比醫院的參與者還多。
接下來,是讓我非常自豪的代表作,2014至2015年的「『二手店』社區學習計劃」。
我當時已經退休,Vangi邀請我去一所中學做駐場藝術家三至四個月。所以,我有充足的時間設計一個比較完整的計劃。
有一個組織叫女工合作社,在長沙灣的工廠經營一間二千呎的二手店,銷售衫、褲、鞋、運動工具、書、CD、傢俬、電器等物件。這些物件來自香港的中產屋邨,例如太古城、將軍澳。女工合作社接觸這些屋邨的互助委員會,呼籲住戶捐贈家中的閒置物品;合作社會將這些物品運送到深水埗等基層社區,以低廉的價格,將物品轉賣。很多基層人士、基層小朋友,因此可以用十元、二十元的價錢,買到新淨的球拍、文具、書,或者美麗的裙子。這間二手店就是這樣運作:免費入貨,賺到盈利減去租金和水電煤費後,出糧給管理二手店的女工。工人有收入,中產的閒置物品找到去處,基層以低廉價錢獲得所需物品——三贏。
我很欣賞這個機構,也認識其中的女工。於是主動接觸他們:我退休了,很希望可以和你們合作。這個藝術計劃就這樣開始了。
計劃開始後第一天,我約學生在街頭見面。當時是冬天,大概四點半至五點之間,我帶學生行深水埗,認識這裡的建築物、街道和社區形態,提醒他們留意街上的行人。「好多老人家。」學生的觀察力不錯。
下一站,我帶他們上長沙灣的女工合作社二手店,認識女工合作社是怎樣的機構、為甚麼要賣二手物品、學生可以如何參與計劃。
週末,我們去將軍澳這個中產屋邨回收二手物件。開始前,我再次提醒學生,不可敷衍了事,要認真幫工友們搬運、包裝物資;你們要切實地用身體經驗、學習,感受過搬運過程的辛勞,才會明白工人的生活是怎樣的。又叫學生向捐贈物資的家庭發問:為甚麼要將這些東西送出來?有個學生之後告訴我,他接收了一把近乎全新的小提琴;物主的女兒學琴了半年就放棄,因此就捐贈出來了。還收到一盒全新的塑膠彩,學生看到後對我說:「阿sir,我想要。」我說:「不行!放回去!你不能現在『想要』,自己之後去二手店買!」
大家在這裡上了一堂社會科,第一次經驗到另一個階級的物質條件原來如此優厚。
完成收集後,就把物品包裝好,運送回工廠;下個星期,學生們再回工廠,將各種物品分類,再運到合作社的二手店銷售。他們跟我說,甚麼東西都有人捐,連過期M巾都有。
這個計劃的最後階段,我要學生用女工合作社的概念、在將軍澳屋邨學到的物資收集流程,用一個月時間,在自己學校運行一次。學生們很害羞,不知道怎樣向老師和同學開口;我鼓勵他們用學校的中央廣播,或者製作校園海報,甚麼方法都可以,嘗試在學校呼籲大家捐贈閒置物品。最後收集到不少物資。大家將這些物品陳列整齊,在校內展出了大概十日。最後,向女工合作社借來了一些紙箱,將所有物品分類封存,再送回二手店,在深水埗轉賣給基層人士。
學生們都做得很好;我對這個計劃很滿意,做得很開心,這是我在社區藝術方面的代表作。
問答環節
問 : 藝術家做的社區工作,與其他社區工作有甚麼區別呢?到甚麼程度才是藝術呢?社區與藝術的互動,對雙方有甚麼影響?
答 : 這個問題很複雜,但問得非常好。有些人會挑戰:如果社工在社區裡做類似的事,你會將之定義為「社會參與藝術」嗎?但為甚麼社工做的,就不能稱之為藝術?我們不能以人的身分為基礎,界定事情的屬性。的確,許多事情究竟是「藝術」還是「非藝術」,其中的論述爭議從未平息。
我也正在學習,無法簡單地回答你的問題,這是一種不負責任。但我鼓勵大家——各位未來的教學藝術家,多閱讀社區藝術相關的書籍。其中,我極為推薦畢莎普(Claire Bishop)的《人造地獄》和萊西(Suzanne Lacy)的《量繪形貌:新類型公共藝術》。這兩本書是我的啟蒙,其中整理了上述論述爭議的完整脈絡,詳細討論了這種看不到最終產品、藉行動界定藝術的理論。
問 : 剛才楊Sir分享了自己開竅前和開竅後的區別。請問開竅的契機是如何產生?您如何感覺到這就是開竅呢?
答 : 我一直銘記:一個好的老師,就是一個好的學習者。我在課室教學生的時候,也會反問自己學到了甚麼。所以我不停學習、不停閱讀,那些啟發都是從閱讀中獲得的。原來賣Guaraná Power,也能去雙年展做展覽;原來藝術家可以直接介入、改善他人的生活。這對我的衝擊很大。如果福柯是對的——一盞漂亮的燈是藝術品;那麼我的生命有所改變,難道就不算是藝術嗎?為甚麼物件是藝術,生命反而不是?因此,我開始問:究竟美學是甚麼?我的領悟是,在藝術的發展中,我們總是談論aesthetics(美學),卻鮮少談論ethics(倫理)。而「社會參與藝術」這種藝術形式,重新肯定了藝術的倫理觀、人倫關係;只要有重拾這種價值觀,就能被視之為一種藝術。
問 : 是甚麼促使你在教學多年,甚至退休之後,依然持續參與社區藝術?
答 : 是火,火仍在燃燒、仍然火熱、仍然對這個社會有許多許多憤怒。當這把火燒完,我就會收檔;但未收檔的話,我仍要發火。我以前困在籠中,咒罵這個世界和社會。現在七十多歲了,還罵嗎?不罵了,不如將這團火,轉化去教導下一代吧。以前我想用藝術品去改變世界;現在我踢走藝術品,我要改變這群年輕人。到將來你們的火燒開來,香港不就有救了嗎?這就是我的熱誠。這就是我的火。如果說得肉麻一點:Because of love, I love this place, I love these people here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