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「不成體統」的文學史到「尚待到來」的香港文學史:讀陳國球《文學史的書寫形態與文化政治》

書評 | by  鍾夢婷 | 2026-05-21

於二零二四年出版的修訂版中,陳國球《文學史的書寫形態與文化政治》以「文學史」為核心,重新審視現代中國文學形成的制度條件、書寫形態與文化政治。全書分為三編,內容橫跨京師大學堂章程、早期國文講義、胡適、林庚、柳存仁等人的文學史書寫,以及香港文學如何被納入、排除或重新置入「中國文學史」的問題。此書的關注源於上世紀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間「書寫文學史」的思潮;它回應的卻不只是某一時期的學術討論,也不是對既有「文學史」作實證式(empirical)梳理。陳國球有意追溯那些尚未穩定成型、甚至看似「不成體統」的文學史書寫,探問三個彼此關連的概念性問題:「文學」、「文學史」以及「(現代)中國文學」究竟是什麼?


「文學」能否成為一門具有獨立地位的學科,是文學史得以成立的前提。透過研究現代大學與文學系出現的最初階段,陳國球一針見血地指出:「只有在『文學』的學科地位確立的情況下,『文學史』才有機會成為系統知識」(頁4)。他在第一章和第二章中提到,在京師大學堂設立初期的構想裡,「文學」起初只是關注形式的「藝」或「詞章之學」,並不具備獨立價值;反倒是張之洞等舊學者,為了保存「中學」而將「文學」包容其中。是時,「文學史」尚未成型,而是被稱為「歷代文章流別」;從時人所謂「宋儒所謂一為文人,便無足觀」一語,亦可見「文學」地位之一斑。


至於「文學」如何被提升至足以構成一門獨立學科的位置,附編第一、二篇〈文學如何成為知識〉和〈文學批評與中國文學研究〉梳理了朱自清引介具現代意義的「文學評論/批評」(literary criticism)到大學體制內的意義。由前現代過渡至現代中國文學的過程中,語文學(philology)乘「科學精神」之風,在以胡適等北大學者為首的推動下,成為當時新成立中文系之正宗。朱自清加入清華大學時,雖已是新文學大家,但在一眾國學/舊學大家環繞之下,其位置其實甚為邊緣。直至三十、四十年代,朱自清赴英求學,初次接觸到以瑞恰慈(I. A. Richards)及其學生燕卜蓀(William Empson)為代表的新批評(New Criticism),文學批評才逐漸獲得體制上的位置。新批評以文本為中心,承認文學有其內在價值,而不必外求於反映社會、歷史的取向。更重要的是,新批評式的文學批評能夠抗衡傳統集部中訴諸印象、辭意曖昧而語義未必清晰的「詩文評」寫作方式,並以細讀(close reading)作為分析語言。這種體例與現代大學的學科建構可謂一拍即合,使得「(現代)中國文學」之中的「現代」與「文學」的價值均得以落實。


「現代」與「文學」的價值得以落實之後,仍有一個問題未被充分回答:當「中國文學」被納入現代大學與現代文學批評的知識體系之中,其自身的傳統如何被重新理解?換言之,「現代中國文學」中的「現代」與「文學」固然已在學科體制中取得位置,但「中國」二字所承載的歷史脈絡、文論傳統與審美經驗,是否也得到了同樣充分的說明?從上述種種討論中,我們皆可見西方文學範式的深刻影響;如何在此前提下接續傳統與現代,似乎仍是未竟之業。在王德威「沒有晚清,何來五四」已成為可套用為「沒有 XX,何來 YY」的萬用句式之今日,傳統中國文學與現代中國文學表面上已不再如此截然二分;但在實際操作上,能有意識地連結兩者的研究者仍屬少數。陳國球透過「抒情傳統」的研究進路,嘗試打破兩者之間的藩籬,其成果仍在積累中。


若我們的視野不受書名中的「文學史」一詞受限,則不難看出此書所處理的其實是各種文學體制(institutions)的問題。除文學史外,大學學科與教科書同樣重要;但有趣的是,在附編有關教科書的討論中,陳國球討論的是香港的初中課本,這似乎與前文聚焦於北大、清華等權威性學院的視野大相徑庭。這一視角的轉換,也引出此書的另一重要面向:陳國球對「香港文學」的學術關懷。香港文學除了出現在第叁編的兩個章節之外,也出現在柳存仁一章,以及附編第三篇〈文學教育與現代文學經典的流轉〉中。前者所討論的文學史,是柳存仁僑居香港時為高中學生所寫的參考書;後者則討論香港初中課程所包含的中國文學作品。由此可見,香港文學在此書中相當顯眼。可以想像,或許有對這一邊陲之地不感興趣的讀者會嘀咕,香港文學在此書中的佔比如此之重;然而,筆者有一種感覺:書中的香港文學也許並非「附編」,而是「正文」。那些對「文學史」與「中國文學」作為概念的追溯,或許正是為了思考有朝一日香港文學史書寫成為可能時,它將會呈現何種樣貌。假如今日被視為理所當然的「現代中國文學」也曾經歷必須自證其價值的階段,那麼誰又能斷言,當下仍不斷被質疑其價值的香港文學,不也是正在經歷相似的階段呢?


此書對「非典型」文學史書寫的重估,並非為了解構文學史,而是為了尋找另一種作史的可能。好些篇章初看之下都帶有後設意味,似乎正往解構文學史範式的方向前行;仔細看,作者其實並無意於解構。與其說他要拆解文學史,不如說他是藉由追溯那些曾經存在、卻被消解的「非典型」文學史書寫,尋找一種更理想的文學史書寫方法,並探索其邊界拓展的可能。從其對林庚和葉輝的分析中可見,雖然林庚的某些論斷在論述嚴謹性上有所不足,也過分偏重對「詩性」的探討;然而,相較於其他文學史研究者,陳國球明顯對林庚這種充滿個人風格、能反映其性情的文學史書寫更為包容。在分析葉輝《書寫浮城》一書時,陳國球亦相當肯定葉氏能「結合『個人的記憶』和『公眾的歷史』去思考更立體的『現實』」(頁262)。其中,葉輝對「港式中文」、身份認同、文學群體等問題的思考,也比陳國球在前一章中所論及的其他香港文學史書寫更為深刻。然而,必須強調,陳國球的針砭向度並非基於論者是否本地出身;更精準地說,作者所追求的應是一種文學自主性(literary autonomy)。此書題為《文學史的書寫形態與文化政治》,其中「文學史書寫」與「文化政治」之間的張力,頗可借法國社會學家皮耶・布赫迪厄(Pierre Bourdieu)所提出的文學場域(literary field)加以解釋。所謂文學自主性,指的是一個由作家、評論家、出版社、學院與市場等力量共同構成的文化競逐空間。這些力量也包括此書中所論及的大學體制、教科書與文學史等。文學場域並非完全脫離政治與經濟,而是在與國家權力、市場機制及意識形態的持續拉鋸與協商之中,逐步建立其相對獨立的運作邏輯與價值標準。


香港文學史何時可以書寫,始終是此書一再探問的問題。陳國球在整本書中不止一次提到,盧瑋鑾教授是最有資格書寫香港文學史的學者;但她認為,香港文學連資料搜集都尚未完備,仍未到撰寫文學史的時機。或許正因如此,陳國球一直帶領本地學者與文化人編纂一套浩瀚的《香港文學大系》。筆者曾於二零零五和二零零六年出席台北書展所辦的《香港文學大系》活動。在這兩次活動上,身為總編的陳國球都強調了《大系》在編輯上的幾項特點,其中兩點令我尤其印象深刻:其一,各編輯可抱持自己的編採方針,總編輯並不干預;其二,在文類上,《大系》不只涵蓋新文學,也包納古典文學與通俗文學等體裁。這兩個方針,難道不正正反映了陳國球在此書中所稱許的要求——讓作史者,以《大系》來說則是編者,保有各自性情,並關注香港文學獨特的發展脈絡嗎?香港文學因其與中國文學的發展脈絡差異頗大,在其發軔之初,除了「新文學」外,古典文學仍佔有相當比重;至於通俗文學的重要性,也呈現出與中國文學史不同的比重與走向。更遑論其後文化冷戰、殖民後遺等問題,亦都應予以不同的關注與差異性的處理。不過,筆者也好奇:假如我們思考日後香港文學史的可能性時,不只以中國文學史為主要參照,而是進一步引入其他比較框架,例如少數文學(minor literature)、馬華文學等華文文學史書寫經驗、海外學者所書寫的中國文學史,乃至其他處於多重語言、殖民經驗與跨地域流動之中的文學傳統,是否能使香港文學史的想像更為多元,也更貼近其自身的歷史處境?例如宇文所安和孫康宜所編的《劍橋中國文學史》,便已較能注意到香港文化與文學位置的複雜性。當整套《大系》完成之時,香港或許終將迎來適合書寫一部文學史的時機;只是,文化政治的幽影大概仍會在史料與敍事之間徘徊,提醒我們:一部香港文學史的到來,所等待的未必只是資料的完成,也包括一種得以從容命名、安放與書寫自身的時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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